水利部關于2021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確認和郵寄材料審核的通知
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工作有關規定,現就2021年度水利部公開遴選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面試名單
面試人員名單(詳見附件1)。
二、面試確認
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21年1月29日16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,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。要求如下:
(一)發送電子郵件至gwyc@www.integritsistem.com。
(二)電子郵件標題統一為“×××確認參加水利部××(司局)××職位面試”,內容見附件2。如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、聯系方式等信息發生變化,請在電子郵件中注明。
(三)逾期未確認的,視為自動放棄,不再進入面試程序。
放棄面試的考生請填寫《放棄面試資格聲明》(詳見附件3),經本人簽名,于1月29日16時前傳真至010-63202184;或發送掃描件(或拍照JPG格式文件)至gwyc@www.integritsistem.com。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,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,視情節輕重記入誠信檔案。
三、郵寄材料資格復審
(一)請考生于2月2日前(以寄出郵戳為準)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按順序整理后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(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):
1.本人身份證(正反面復印到一頁)復印件。
2.筆試準考證復印件。
3.報名推薦表復印件,如實、詳細填寫個人學習、工作經歷,時間必須連續,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全日制學習,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。
4.本(專)科及以上各階段學歷、學位證書復印件。
5.公務員登記表或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(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)。
6.報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(單位)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(可在一份證明中注明)。在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,需提供原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,并注明起止時間、工作地點;在其他經濟組織、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,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。
(二)郵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區白廣路二條2號 水利部人事司公務員處。郵編:100053。請務必在信封上注明“公務員遴選面試資格復審材料”。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。
四、注意事項
(一)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,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,將取消面試資格。此外,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,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。
(二)面試時間初步定于2021年3月,具體時間地點和面試方式等視疫情防控有關要求確定,屆時將另行公告,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,如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化,請及時告知我部。
(三)聯系電話:010-63202184,010-63202662。
傳真:010-63202184。
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。
水利部人事司
2021年1月27日